各会员单位: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决定。本次修改的内容对于人力资源行业意义重大,尤其是针对劳务派遣工作的运营实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对于“劳务派遣资质”、“同工同酬”、“劳务派遣的三性原则”、“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比例”等问题都将有明确规定。 为了帮助会员单位尽快明确修改意见,依法调整本单位劳务派遣业务或用工形式,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曾于2013年02月01日举办相关专业培训,受到广大企业一致好评。 本次修改案将于2013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近期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向协会建议,希望能够继续邀请专家领导进行相关内容的解读。经协会协调沟通,定于2013年06月04日再次举办相关培训,本次培训邀请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负责领导授课,希望通过协会努力为广大会员提供更有效的帮助。 培训基本信息 培训时间:2013年06月04日(周二)下午13:30-16:30 培训地点:北京人才大厦(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五层多功能厅 培训名称:《劳动合同法新修改解读》 培训讲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 培训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等相关工作人员 关于报名及费用 参加单位请在06月03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报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收费标准:协会会员单位300元/人 非协会会员单位800元/人 已购买培训套餐的会员单位也请填写回执,确认听课人员信息 收费方式:收取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 帐 户 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安定门支行(369) 帐 号:01090369200120105227787 联 系 人:沈志歈、孙悦 联系电话:64400778、13720056388、13810033509 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13年05月 “劳动合同法新修改解读”(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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