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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充分就业地区名单首次公示 7成社区(村)实现充分就业
2012年07月12日
 
 
 
   日前,北京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市2011年度充分就业地区的公示”。对初步认定,符合北京市充分就业创建标准的1个区、78个街道(乡镇)、4678个社区(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这是本市首次向社会公示充分就业地区名单,今后每年都会向社会公示上年度充分就业地区名单。公示详情可查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据介绍,开展充分就业创建工作是为了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管理服务水平,帮助城乡劳动者提升就业质量,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本市自 2007年开展充分就业创建工作以来,充分就业社区(村)、街道(乡镇)比例不断提高。为巩固充分就业创建成果,全面推动充分就业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本市于2011年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充分就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完善了各级充分就业地区创建标准,统一了充分就业地区的认定程序,建立了动态评估机制。同时,为确保充分就业创建质量,《通知》明确:由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备案的年度充分就业地区,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进行核查。对经核查未达到充分就业标准的,取消充分就业资格;对在创建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存在瞒报、虚报行为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据悉,下一步,本市将会把充分就业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就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抓手,围绕首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经济项目建设,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将充分就业创建工作与就业援助工作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切实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将充分就业创建工作与就业服务工作相结合,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将充分就业创建工作与就业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充分就业创建工作融入到整个就业促进工作的全过程,统领基层就业工作全面开展。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