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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回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通知
 
 
 
 

京人社调发[2012]360号
 
2013年01月05日
 
 
 
各留学人员创业园: 
  为鼓励我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发展前景好、创业项目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期且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一)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重点支持近期回国、尚处创业初期的留学人员,对于已入选国家和本市人才计划获得过资金资助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创业启动支持项目。
  二、关于申报的要求及说明
  (一)各园区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做好本园区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于2013年2月20日前报送市人力社保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结合项目申报情况,我市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将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1-2个优秀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根据入选项目给予一次性50万元或20万元的资金支持,我市将对入选者给予匹配资助;
  (三)根据评估情况,我市还将评选出10个项目,每个给予10-15万元的资金支持。
  各留学人员创业园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此项工作开展,正值元旦、春节期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三、关于计划申报办法
  拟申报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上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园区提出申请。所在园区统一汇总并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联 系 人:孟繁涛 孟 江
  联系电话:63167222 63167984
  电子邮件:mengfantao@bjrbj.gov.cn
  联系地址:永定门西街5号 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
  邮 编:100050
  附:《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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