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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蓝本)申报须知

一、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含住院当天急诊)费用申报须知。

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含住院当天急诊)费用申报准备的材料:

1、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2、收据;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4、急诊留观证明;

5、出院诊断证明;

6、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二、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死亡(未住院)费用申报须知。

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死亡(未住院)费用申报准备的材料

1、死亡证明复印件;

2、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3、收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急诊留观证明;

7、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三、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申报须知。

参保人持医疗保险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院住院,因其他原因全额交费,出院后将住院收据及费用结算单交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申报医保费用时需报送的材料

 1、全额垫付原因;

 2、外伤费用出示外伤原因;

 3、住院费用结算单;

 4、“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或“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

 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6、出院诊断证明。

四、易地安置医疗费用申报须知。

易地安置医疗费用申报准备的材料:

1、处方底方;

2、医疗费用结算单;

3、医疗费用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

5、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

6、申报住院、三种特殊病费用时,需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住院费用(蓝本)申报流程:

每月10日之前,决定是否办理住院费用(蓝本)申报,通知尚格业务员并提交材料成功。

尚格业务员会在半个月内为您办理住院费用(蓝本)申报

 

附件下载:个人批次理赔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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